电动车是大家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虽说方便,但是不少驾驶员却不遵守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了不少交通事故,为了让大家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九江交警加大了路面查处力度。
“您好!因为您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按照法律规定罚款20元。”10月25日16时许,在九瑞大道综合大市场路口,未戴头盔骑摩托车的潘某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向潘某详细地介绍了摩托车驾乘相关规定,并将《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介绍。“下回一定戴头盔骑车。”事后,潘某表示今后将一定遵守相关规定。
据悉,在当天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车辆100余辆,查纠各类交通违法50余起。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自身生命安全,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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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要接受怎样的处罚呢?
按照相关规定,具体处罚方式如下: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不记分,罚款20元。
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30元;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10元。
驾驶二轮摩托车——记2分,罚款20元;
驾驶三轮摩托车——不记分,罚款200元。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记分,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