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两会期间,一个房地产税的消息牵动了不少人的心。而无论如何,这也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了,区别只在于力度问题。那么这房产税又是一个怎么样的概念呢?
房地产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不少人的神经。最近,房地产税再次成为了不少人讨论的话题,3月8日在人大报告中指出“要集中落实好重大立法相关事项,包括制定房地产税法等,包括在立法调研、起草等相关工作,要确保如期完成。”根据最新消息,房地产税相关事项正在“稳步推进”。
其实,关于房地产税的问题,今年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了,早在2010年的时候,就开始被提上议程,至今,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或许已经入了倒计时阶段。那么到底什么是房地产税呢?其实房地产税与之前的房产税有所不同,房地产税是一个更加完整的关于房地产的税收体系。
所谓的“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指的是以房子为征税对象,根据房子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获得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向房屋具有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税。而房地产税则不同,这是一个较为综合性的概念,至今尚未有100%确切的定义(因为还没开始全面实施,目前只在个别城市试点),是指一切与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活动、持有过程等整个过程有关联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了房地产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诸多名类。可以看出范围更广阔、概念更广泛,简直是包罗了房地产过程中的方方面面的税。目前在重庆、上海等地有试点。
不过,对于房地产税呼之欲来的情况,不少专家纷纷表示了各种看法也意见。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认为,房地产税要真正实施起来,需要具备几个条件,根据现有的土地供应政策和已经征收的土地使用费来看,再进行房地产税的征收就存在悖论。因为房地产税包括的名目很多,房地产税其实也是对个人房屋财产征收的一个税种,那么如果要收的话,不应该与之前的其他房屋税种重复,例如土地使用税,个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缴纳了70年的土地使用税了。再例如,如果收房地产税的话,就应该取消或者降低房屋产权变更交易过程中交纳的税,因为计算起来也是有所重复的。
既然交税需要按照房屋财产价值来进行,那么房屋财产价值怎么计算呢。这个需要依据房价来计算,特别是在房屋交易时就能体现出来,一套房子原来是200万元,两年之后可以卖出到300万元,那么这套房子的财产价值就值300万元,增值100万元。
我们知道,在房屋的财产价值中, 包括房屋持有过程中的土地使用价值和房屋本身的增值价值,统称为房屋财产价值,房屋财产价值怎么计算呢?在这两者当中,房屋土地使用价值则更大,许善达认为“在房地产里,土地70年的使用费占据了房屋财产价值的2/3以上,住房本身价值的的比重很小,所以意义不大。”所以如果要合理去重的话,就应该降低或者取消土地70年使用的税费,并且减少或者降低房屋交易过程中的交易税,这样就可以对房屋持有财产进行合力缴税。
恭喜已经买房的人!房地产税开征后,你可能“返还”一笔钱?新的种种迹象表明,政策正在为房地产税开路,特别是降低了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和房屋产权全国联网的完成,进一步为房地产税开辟道路。那么房地产税开征以后,如果按照专家的预测,取消或者降低过程税或和土地使用税的话,那么有房的人是不是能“领到”一笔钱(取消土地使用费和交易费,原来已经交的是不是退回呢)?
那么该怎么征收呢?社科院和不少专家给出了意见,社科院建议,可以考虑暂时只针对交易的房产进行征收房地产税,对于暂时不进行交易的房子不征收房地产税。无疑,对于刚需家庭只有一套房的人来说是一个利好,但是对于炒房者或者手上有几套房的人来说,要交的税就多了。也有专家提出,可以区别性对待,例如对于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40平米以下的免征,对于家庭人均住房在40平米以上的则征收房地产税,也体现出了对刚需住房需求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