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提前下达九江市202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省级林业专项补助资金1.73亿元,其中生态公益林中央、省级补偿资金1.39亿元,省级林业补助资金0.34亿元。
此次资金主要支持我市纳入补助范围的省级以上公益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油茶、竹产业、森林药材、森林景观利用、林木良种、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城市创建、林业改革及科技创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向进行补助。
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要求,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和检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求按照中央确定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