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铁新区建设规划,需建设安九铁路220KV沙城变至庐山牵引站线路工程。该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沙河经开区天坡村、兰桥村部分集体土地约3.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该土地用途为电力设施用地。
二、征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被征地权属情况:
本次征收土地属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坡村、兰桥村部分集体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的最终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3. 5亩。
2.主要地类:林地、耕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的地类为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拟按《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柴府办发(2020) 19号)执行。
六、安置政策: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县府办发(2015) 92号)执行。
七、告知期限:
本告知书公告期为30日。被征收人如对本告知书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在本告知书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其他内容略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