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45万!九江13个楼盘违规被查处!

2020-09-18 15:58:03 房大全


近日,小编从市市监局了解到,我市13个楼盘存在虚假宣传学区、不明码标价、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规行为,目前相关部门已对其进行罚款和立案处理,最高金额达45万。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布的13个楼盘中,有7家涉及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其中4家和学区宣传有关。

13个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浔阳区某楼盘进行房地产虚假宣传

当事人以“学区”作为项目主要卖点,通过现场说明形式宣传楼盘一定能划入湖滨小学和九江市十一中学区,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对商品房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4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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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里湖新区某楼盘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水墨镜面汀道莲池,24K嵌金泳池玉带环腰”“匠刻九江无双的24K嵌金泳池”,称该楼盘“距离九江市中心幼儿园、九江小学、九江一中,仅仅一路之隔,真正做到在阳台上目送孩子上学”“周边学府常见,一站式先锋优教名府罕见”“3-6岁—九江市中心幼儿园”“7-12岁—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 在形式上和效果上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更从容实现60米超宽楼间距”也与实际不符,当事人以上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九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35万元罚款。


三、经开区某楼盘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当事人宣传单页标有“约121平米滨江臻惜洋房火热抢购中……项目到达浔阳区核心商圈也仅10分钟车程”的内容,其行为涉嫌构成违反了《广告法》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四、濂溪区某楼盘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

濂溪区某楼盘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保值升值 租约现铺,即买即赚 稳定收益,收益有保障 在此未来‘钱’景无限,一铺旺三代。天虹商场、万达商场、铜锣湾广告人气发动机,距离项目10分钟路程,再次坐享百万人流。人气即商气,商气即商机;为了孩子教育条件很重要双峰在家左右”等字样广告内容进行广告宣传,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濂溪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2954元。


五、柴桑区某楼盘房地产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在售楼部发布内容为“位处高铁新城门户,未来潜力无限”“高铁红利双区崛起,坐享高铁新区发展红利”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该楼盘未将所取得预售的房源全部进行公示,未见标示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的楼盘公示信息,涉嫌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柴桑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六、瑞昌市某楼盘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瑞昌某楼盘地下车库车位示意图未标注地下停车位面积和销售总价,商品住宅成本公示未在售楼部进行公示。当事人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当事人在广告彩页上面标注“世界500强、中国地产三强、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全球品牌价值位列102名”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瑞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罚款5万元。


七、永修县某楼盘房地产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关于产权登记”“买受人办理商品房产权证、他项权证所发生的抵押费、登记费、工本费、契税、维修资金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的内容中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其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永修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合同条款,罚款1万元。  


八、永修县某楼盘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当事人开发的“世家院墅”别墅广告宣称地下室可分层隔断,宣传内容与规划不符,实际并不能分层隔断,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当事人开展的“寻找永修锦鲤王,超10万壕礼独宠一人”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奖品金额超10万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永修县市场监管局对其合计罚款35万元。


九、德安县某楼盘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当事人发布的户外广告内容中含有“百年金街”“城中央之巅”“传承朝阳路百年商脉 升级德安商业地王”等宣传语,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语没有任何相关依据和出处,属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德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1万元。


十、庐山市某楼盘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

当事人发布内容有“放学时间终于不用接娃了,步行三分钟到庐山市一小……”、“庐山市第一小学距项目仅100米,步行三分钟即至。社区开设8班制幼儿园,咫尺之间,书香满盈……”的墙体广告和宣传海报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庐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0.7万元罚款。


十一、经开区某楼盘商品房预售资金未入账

当事人在销售其开发楼盘新建商品房时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帐户,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九江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九江市住建局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停止该楼盘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资格。

十二、濂溪区某开发企业非法委托代理机构销售商品房

当事人在销售其开发楼盘新建商品房过程中,非法将其新建商品房委托给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市住建局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十三、浔阳区某房地产中介公司非法代理销售商品房

当事人在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其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市住建局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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